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于200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8个实施区港联动试点的园区之一,首期规划面积0.95平方公里,位于宁波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后方,于2005年8月通过国家验收,正式封关运作。
区港联动试点是指在临近保税区的港区划出部分区域作为保税物流园区,实行“境内关外”的特殊监管模式,简化货物进出境的相关手续,方便货物在区、港和境内外之间快速集拼、流动和集运,带动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品流的集聚和辐射,推动国际港航产业与现代物流产业的联动发展。
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作为海关监管的“境内关外”特殊区域,宁波保税物流园区具有国际中转、国际转口、国际物流配送、国际国内采购、流通加工等主体功能,园内企业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采购货物,在区内从事仓储、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开展货物中转、转口贸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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